近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建自然资源部;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组建生态环境部;
优化水利部职责,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其中,
组建生态环境部,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这就意味着
优化机构职能,力避九龙治水搜索
“九部委联手治理”、“八部委出台文件”……在中国官方过去的工作安排中,多部门联动并不少见。这既体现出机构间协调合作的能力,但在不少领域也存在职责划分不够科学所带来的“政出多门”的弊端。
以污水防治为例:地下水归国土部、河流湖泊水归环保部、排污口设置由水利部管、农业面源污染归农业部治理,海里的水则由海洋局负责……此次改革后,上述职能将统一整合进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
值得注意的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现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成为此次改革的基本逻辑。
落实十九大“改革生态环境”要求
由“环境保护部”到“生态环境部”,加了“生态”二字,不仅仅是在原来环保部门的基础上扩大了职责,更是融入了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也是对十九大报告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要求的具体落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环境保护”的意识局限搜索
作为生态批评的创始人之一,格洛特费尔蒂指出:“环境”是一个人类中心的和二元论的术语。它意味着我们人类在中心,周围由所有非人的物质环绕,那就是环境。与之相对,“生态”则意味着相互依存的共同体、整体化的系统和系统内各部分之间的密切联系。
从生态批评的角度来说,“环境保护”概念有一定的历史局限。厦门大学王教授在《生态批评与生态思想》中提到,所谓“环境的”,主要是指环境思想的,是指在环境主义指导下的。现代环境主义的思想根源主要是“弱人类中心主义”,或“开明人类中心主义”,或“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如果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上和自然保护上只是坚持“以人为本”,从对人有利或者不利的角度来思考,人们就会只重视保护看起来与自己的生存发展有关的自然资源,而较少从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的高度,从尊重自然规律的高度开展生态保护,即便发展可以短时间持续,但是生态已然无法长时间承受。
“生态文明”的深远意义搜索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刚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生态文明被历史性地写入庄严的宪法。
所谓“生态的”,主要是指生态思想的,是指在生态主义指导下的。生态主义的思想根源主要来自生态学的系统观、联系观、平衡观、和谐观,来自卢梭、达尔文、恩格斯的生态思想,来自海德格尔的生态哲学,来自大地伦理学、深层生态学和该亚假说等当代整体论生态哲学。
生态文明说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的是系统保护,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有序、和谐共生、持续稳定,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基础上也保护了人类,维护了人类的利益,而不是在保护人类利益之后再去保护生态系统,所以才提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坚持在处理人与自然的问题上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以人为中心,人类就必然会以自然物对人的价值而非自然物对生态系统的价值来决定是否保护它和保护的力度,人类对没有认识到其对人类有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的自然物就会不加保护甚至恣意破坏,而不会依据“让自然物自然存在”的生态原则与之共生共存,人类就必然倾向于把自身利益、地方利益置于生态整体利益之上,必然倾向于为自己的物欲、私利和危害自然的行径寻找种种自欺欺人的理由和借口。
如果不能超越人类中心主义而建立生态整体论,如果不能超越自身利益而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利益为终极尺度,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保护生态并重建生态平衡,不可能恢复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关系。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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